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下称广西环科院),加挂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牌子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牌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的正处级二类公益型事业单位。
广西环科院围绕广西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致力于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同时,还承担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事务工作,包括中国-东盟环保论坛广西具体事务性工作、国际环境履约项目、国际环保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等,为广西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拥有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省部级科技平台,以及西南大气科学观测研究站、环境分析测试实验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生物冶金环境工程联合实验室等一批科研实验室。
拥有多项资质管理证书,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广西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能力认可证书》(工业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及分散治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及污染水体、土壤、湿地、矿山修复等工程设计能力甲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及技术规范、环保技术研究、对外环境合作;环境检验监测、危险废物鉴别、环境与健康调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监理、环境治理与修复、环保管家服务;环境工程承包、环保咨询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方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排污许可咨询、环境保护技术评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1.专业:生态学、应用化学、化学工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与能源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劳动与环境卫生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动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国际管理学;
2.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工作经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
4.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服从组织安排,担任过驻村第一书记或扶贫工作队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有国外教育经历或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hk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hky.org)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于2020年7月15日—16日内到我院办公室(1栋办公楼207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质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院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应聘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开考。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统一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成绩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18号在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参加面试。
(四)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工作由我院及主管部门负责。
(五)体检
我院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我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站(www.gxrc.com)、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hky.org)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0771-5773858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唐丽 0771-5317841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