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试要求。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巡视员监督指导,田东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职称、学历、岗位进修情况等条件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人选名单由田东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田东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田东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办法同上)。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田东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田东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田东县卫生局和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签订聘用合同。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二)报考人员出现《公考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考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三)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田东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
田东县卫生局 0776-5222345
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6-5233633
监督电话:
田东县卫生局纪检组 0776-5223806
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776-5226813
田东县县级公立医院
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