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二、打印并核对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20日—27日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场分布
本次考试共设考点3个,分别为:
1.贺州学院西校区考点:贺州市八步区芳林路147号;
2.贺州高中考点:贺州市八步区桃源南路66号(新校区);
3.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考点: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考点位置可查阅(仅供参考):http://www.gxpta.com.cn/HEZHOU/contents/2775/9027.html
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各自考点位置、周边环境及交通情况,准时参加考试。由于贺州学院西校区、贺州高中、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考点地理位置较为偏僻,附近无餐饮、休息服务设施;特别是贺州高中,公交车班次较少,请各考生自行安排好各自的餐饮、休息。
四、其他
1.考生打印出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后,须认真阅读并理解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的具体内容。
2.考生凭纸质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在考试当天带齐纸质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预足时间,提前到达考场,勿因证件不齐或迟到而造成遗憾。
3.第一代身份证已经作废,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是考生进入笔试考场的重要证件之一,请务必保管好,避免遗失,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准考证不慎遗失时,应及时打印;如到考点后才发现遗失的,建议可在当次笔试科目开考30分钟内找最近的网吧、复印店等可以上网及打印的地方重新打印。
4.考生应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5.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包括电子手表等各类电子产品)、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和物品带至座位。如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至座位,将会被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
考生在考场使用手机时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及相应处理: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并把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相应的位置,未贴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的按零分处理,开考铃声响后方可开始答题。
7.本次考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全场收卷清点无误并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以任何方式将考试相关的内容等带出考场,否则考生将会被按严重违纪处理;如果发生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经教育不改正错误行为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9.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另外,由于个人手机号与姓名关联的数据可能被多种渠道所掌握,不法分子向考生发布信息出售作弊工具等违规行为,我们建议考生及时、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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