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一)参加笔试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共19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共91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264名(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免笔试岗位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共8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共8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15名(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审查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审查地点:那坡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请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公告要求,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考生)及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一)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二)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思想品德鉴定、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成绩、体检合格报告(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原件材料。
(四)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向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提供书面申请,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或不按规定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等)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对招聘岗位及面试入围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7月24日18:00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直接送达至那坡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送达地址:那坡县睦边大道207号)。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0776-6822455
那坡县教育局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