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单位为柳州市公安局,用人单位为柳州市公安局看护人员管理中心,共计划招聘留置场所看护辅警103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适合男性;
4.应聘年龄: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
5.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局在职在岗人员;
8.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00至8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通过柳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liuzhou.gov.cn)首页 “辅警招聘”专栏中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lzgaj/index.aspx)链接进行报考,或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进行报考。
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系统会提示不通过的原因,请考生务必留意系统反馈情况。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0年8月13日9:00起至8月18日8:30止,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州市公安局网站、“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zjf)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见附件2)将于7月31日在柳州市公安局网站、“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zjf)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用人单位将于知识考试当天,在考生报到后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考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8月中旬在“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4)。测试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能测试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即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知识考试结束后,在“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考生在体能测试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报考人员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体能测试结束后,在“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柳州市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柳州市公安局网站、“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公示期满后确定的聘用人员,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9月中旬进行。
六、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2688元(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部分),同时,单位另行承担与其个人相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共1016元;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发放相应工作补贴;另有绩效奖金人均336元/月(按年度发放,具体以用人单位分配为准),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人员,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自然年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每年50元,按每二年提升一档,每档100元,最高提升至十档。工龄工资按月发放。
七、相关事项
(一)我局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通过柳州市公安局网站、“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在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手机号码,且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政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为避免准考证遗失,考生可复印备用。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在各项考试环节均须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按工作人员要求戴、脱口罩,体温达到37.3°及以上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发热情况,隐瞒不报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五)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
(六)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公安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72-3892021,3892123。
监督电话:0772-3892030。
附件:
柳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