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11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gdrc@ccps.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共中央党校XX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8月12日15:00前传真至010-62883572或发送扫描件至gdrc@ccp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12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gdrc@ccps.gov.cn。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19日进行。
1.8月18日
报考100210005001(办公厅、组织部档案处、调配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8月19日
报考100210006001(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党务工作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中共中央党校南校区港澳培训中心,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10前到中共中央党校南校区东门传达室(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签到,集中进入候考室。
中共中央党校南校区东门传达室地铁、公交路线:
1.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乘374路公交车到万寿寺,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即到。
2.在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下车,步行到公交西直门站,乘534路公交车到厂洼北站下车。
3.在北京南站南广场乘坐特5路公交车到紫竹院南门,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全天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安排好时间;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二)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至少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校。
(三)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面试时请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按北京市的防疫政策要求提供健康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面试前14日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检测体温,签订健康承诺书,如发现有不如实报告个人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10-62805765(电话、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中央党校组织部
2020年8月6日
原文标题:中共中央党校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考法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33c9a3d0173c6edceb1011b&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