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安排,现就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及公示拟聘用人选的有关事项如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布的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名单,确定黄兆锡等235人为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复审时间:2015年7月2-3日8:30-12:00,15:00-18:00;
2.复审地点:南宁市嘉宾路2号12楼1218或1220室,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可以乘坐16路和211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
(二)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和工作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证明并携带学生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无党员证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3.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非中共党员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还需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打印《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填写院(系)鉴定栏,应届毕业生由院校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盖章,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由服务地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6.考生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或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打印《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察意见表》(见附件2);
7.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提交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填报任职意向
考生在资格复审的同时按要求填写任职村分配意向志愿表。
(一)考生按本人意愿填报《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意向登记表》,从县区、开发区上报的任职村备选名单中选择任职村填报。
(二)面试体检入围后,按照“三个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综合考生填报的第一、第二志愿和各县(市、区)上报的任职村,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并综合考虑笔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分配。
(三)如第一、第二志愿未能录取进行组织调配,届时考生不服从调配将按放弃选聘处理。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全天。(7:20考生报到并进行验证抽签,7:50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804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下车)。
(三)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四、考察方式
采取函调形式。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并告知院校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下载《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察意见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填写意见、盖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寄回南宁市嘉宾路2号12楼1218或1220室,邮编:530028。也可以由校方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密封加盖封印,交考生带到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12楼1218或1220室。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人员参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时间
2015年7月21日,上午7:00开始体检(具体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几日要注意饮食清淡,戒烟戒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注意不要熬夜。体检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
我市将根据考生面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按“三个优先”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宁市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南宁市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者按放弃面试处理。
(三)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按放弃选聘资格处理。
(四)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梁基明 联系电话:2630378、2812371
附件:
1. 2015年南宁市入围大学生村官面试名单.xls
2. 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察意见表.doc
一、资格复审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布的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名单,确定黄兆锡等235人为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复审时间:2015年7月2-3日8:30-12:00,15:00-18:00;
2.复审地点:南宁市嘉宾路2号12楼1218或1220室,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可以乘坐16路和211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下车)。
(二)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和工作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证明并携带学生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无党员证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3.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非中共党员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还需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打印《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填写院(系)鉴定栏,应届毕业生由院校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盖章,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由服务地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6.考生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或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打印《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察意见表》(见附件2);
7.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提交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填报任职意向
考生在资格复审的同时按要求填写任职村分配意向志愿表。
(一)考生按本人意愿填报《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意向登记表》,从县区、开发区上报的任职村备选名单中选择任职村填报。
(二)面试体检入围后,按照“三个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综合考生填报的第一、第二志愿和各县(市、区)上报的任职村,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并综合考虑笔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分配。
(三)如第一、第二志愿未能录取进行组织调配,届时考生不服从调配将按放弃选聘处理。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全天。(7:20考生报到并进行验证抽签,7:50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可乘坐58路、804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下车)。
(三)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四、考察方式
采取函调形式。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并告知院校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下载《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察意见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填写意见、盖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寄回南宁市嘉宾路2号12楼1218或1220室,邮编:530028。也可以由校方或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密封加盖封印,交考生带到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12楼1218或1220室。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人员参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时间
2015年7月21日,上午7:00开始体检(具体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几日要注意饮食清淡,戒烟戒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注意不要熬夜。体检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
我市将根据考生面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按“三个优先”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宁市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南宁市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者按放弃面试处理。
(三)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按放弃选聘资格处理。
(四)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梁基明 联系电话:2630378、2812371
附件:
1. 2015年南宁市入围大学生村官面试名单.xls
2. 2015年南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考察意见表.doc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6月17日
2015年6月17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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