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名额
2015年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人数为120人,参加笔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人选215名,另外39名免笔试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共254名。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也可登陆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查看《2015年广西面向 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公布》中公布的玉林市面试人员名单(包括通过笔试和免笔试进入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8:00—12:00,15:00—18:00。
(二)地点:玉林市委党校办公楼5楼会议室(市区内可乘2路、3路、11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1.《2015年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通知书》(附件1)一式两份(打印,不能手写,粘贴好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必须提供符合选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学校出具已取得毕业资格的相关证明。
4.《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1份,要粘贴好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盖章具体要求请认真查看《2015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中“资格初审”的内容说明)。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笔试的除外)。
6.如是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则需提供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党员证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证明材料或相关材料。
7.如是优秀班级干部、学生(团、社团)干部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仅担任过班级干部、学生(团、社团)干部的则须提供学校证明。
8.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考生须提供相应单位出具的推荐信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者提交的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选聘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复审通过者,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当场在其《2015年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通知书》(附件1)加盖印章,面试通知书生效。
3.因特殊原因未能在6月29日进行资格复审的外省考生和因材料不全未能通过复审的考生,安排7月6日(星期一)进行再次复审,地点不变。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
(一)时间: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全天。
(二)地点:玉林市委党校教学楼(市区内可乘2路、3路、11路公交车到市委党校站)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和《2015年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请考生于7月11日(星期六)上午7:20前到达玉林市委党校教学楼参加面试。凡超过7:50未能到达指定地点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工作在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工作。办公咨询电话:0775—2809125。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的交通、住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三)面试结束后,按照《2015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的“三个优先”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共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林党建网上公布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 2015年玉林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通知书
2. 玉林市面试考察入围人选名单
玉林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