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龚杏等92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6日;
(二)地点: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湾校区)体育馆(见下图)。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 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 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考生报到时须佩戴口罩并持“广西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测现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9月20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体测现场;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2020年9月26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2)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湾校区)体育馆报到并现场验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并现场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五)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后,所有考生须在成绩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六)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772-2825457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柳州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dj.gov.cn/gsgg2016/gggs/202009/t20200918_2062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