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4所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以下称区直一、二、三幼和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4所幼儿园园长及相关副园长组成,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 技术岗 |
教师 |
10 |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 |
1.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3.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
专业 技术岗 |
教师 |
20 |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计算机类或信息技术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
1.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7月以后出生);3.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
专业 技术岗 |
医务人员 |
1 |
临床医学儿科或预防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医师及以上 |
1.有执业医师证;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以后出生);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
|
专业 技术岗 |
会计人员 |
1 |
会计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 |
1.有助理会计师证;2.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5年7月以后出生);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 |
专业 技术岗 |
档案管理人员 |
1 |
档案管理类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助理馆员及以上 |
1.有档案管理资格证;2.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7月以后出生);3.有2年以上(含2年)档案岗位工作经验。 |
管理岗位 |
行政管理人员 |
1 |
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人力资源管理、文秘或行政管理类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1.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以后出生);2.有2年以上(含2年)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 技术岗 |
教师 |
6 |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 技术岗 |
教师 |
10 |
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含图音专业)、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及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 |
广西实验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 技术岗 |
教师 (生活教师) |
1 |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 |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幼儿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四)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学历、职称、资格条件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或实验幼儿园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幼儿园,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事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或《广西实验幼儿园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份(贴好近照)及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1份)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等各1份(需现场验原件);外地报名者只需邮寄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查对。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区直一幼 |
吕怡青 |
0771-2807519 |
南宁市植物路48号 |
区直二幼 |
梁雪娜 |
0771-5666132 |
南宁市建政路30号 |
区直三幼 |
李 鸿 |
0771-5848159 |
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
广西实幼 |
温 乐 |
0771-5827112 |
南宁市会展路2号 |
七、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2科共计每人100元,不收取报名费。
(二)在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4所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八、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2、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2015年 7月25日。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3、考试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该考试成绩不计入下阶段考核成绩分数内,仅作为进入考核阶段的依据。
(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自治区直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第二部分考核应聘者岗位匹配度方面的情况,以上两部分内容成绩之和作为考核成绩。
(三)最后总成绩计算
以考核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总成绩。
九、体检
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幼儿园自行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最后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
0771-280751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0771-566613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0771-584815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0771-5827112或5827390(广西实验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1-2803046(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第一幼儿园 第二幼儿园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