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我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甘立照等81名考生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具体对象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6(星期六)上午8时30分开始。
(二)地点:贵港市体育中心主体育馆田径场(贵港市迎宾大道与荷城路交汇处西北方向)。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公考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个项目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评项目全程录像。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26日上午8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贵港市体育中心主体育馆田径场106入口处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在体能测评当天报到时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体测考点。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体能测评期间可摘除口罩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9月1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体测考点,否则禁止进入体测考点。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经现场防疫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能测评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测考点,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参加测评;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体测考点。
(四)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以及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等物品。
(五)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六)体能测评对象结果合格的方能进入面试。因测评对象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往返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5—4572033,0775—4572032
附件:贵港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贵港市公考局
贵港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