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附照片),附上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邮箱nnjczx@sthjt.gxzf.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编外聘用岗+名字”。
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审核结果,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选。
我中心根据考试、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经我中心研究后调整拟聘人选。
(六)备案。
确定拟聘人选后,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备案通过的,继续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次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区直参公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
地 址:南宁市民主路45号B座302办公室
联系人:梁自立 0771-2620616
甘恬 0771-262061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招聘编外聘用人
文章来源:http://sthjt.gxzf.gov.cn/zfxxgk/zfxxgkgl/fdzdgknr/rsgl/zkxx/t70433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