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1名;
(二)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法务工作人员(调解员)1名;
(三)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5、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文秘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法务工作人员(调解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员工工资的80%,试用期合格转为正式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带自荐书(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以及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办公室(北海市铁山港区行政中心旧办公楼四楼407室)报名,报名表(报名表上的照片要求是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至tsgqzgh@163.com,联系电话:0779-8610141,联系人:张华丽。
2、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自荐书(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tsgqzgh@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如有发表过的文章稿件或可证明工作经验能力的其他材料,请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或发送扫描件到邮箱。
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面试工作由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
2020年12月1日
卫生健康局: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