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实名编制)》(附件1)、《2021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聘用控制数)》(附件2)。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2月5日 。
(三)应聘者把个人应聘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打包压缩应聘材料文件夹发送至蒙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邮箱(msxrcjl@163.com);发送时请填写上邮件主题“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然后上传附件(压缩文件)。
个人应聘材料包含:报名登记表(附件3)、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及职位表上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扫描件(要扫描件,尺寸与原件大小一致,不要拍照上传),2021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的求职推荐材料内须含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等证件扫描件。
应聘者对本人递交材料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不齐全或虚假,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直接面试招聘。
七、面试
(一)考生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招聘单位择优遴选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达比例的需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能开考。
(二)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2021年2月27日
(四)面试地点:蒙山县蒙山镇第二小学。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成绩相同处理:报考同一岗位的, 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当场进行加试,加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加试分数为准。
八、疫情防控措施
(一)疫情防控工作依据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规定执行。
(二)加强考生疫情防控管理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如考生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九、考核、体检、聘用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考核人选后,招聘单位与考核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实施。所有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十、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289411、6280358。
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xms.gov.cn/mszx/gsgg/t77228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