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玉林范围内(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5日至2003年3月5日出生)。
(四)身心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厘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
8.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二,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有加分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试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9:00—10:30。
3.地点:①报考局机关、各派出所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②报考交通管理岗位的,笔试地点在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进行,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者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步、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步、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照顾加分
1.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干部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凭相关证书、证明总分加3分。以上照顾加分可以累加。
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毕业生;烈士子女的可以简化招聘程序。
六、政审、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二)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七、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县财政预算,勤务辅警月工资为280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
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到容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的考生须出示当日健康码备查和佩戴口罩,且在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验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考生进入考点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十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二、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容县公安局
2021年3月5日
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xzf.gov.cn/xxgk/zfxxgkzl/xxgkml_1/zwdt/bmdt/t81516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