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青秀区纪委监委行政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学、法律、档案学等专业;有较强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具有写作特长及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2年以上驾龄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纪检监察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3月31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周末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新竹路北一里3号青秀区纪委监委办公楼410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者同时提供;
2、个人自传一份(约1500字);
3、《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监委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有在市级以上媒体、网站发表作品的请提交复印件。
(四)报名咨询电话:5826132。
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qingxiu.gov.cn/jzjd/)及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监委网(http://www.qingxiu.gov.cn/jiwei)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以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经资格审查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主要了解外聘人员政治素质、违纪违法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在南宁市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工资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纪委监委;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联系人:杨丽君 电话:5826132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青秀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jiwei/tzgg/t4684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