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5年考试录用公考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张衍秋等113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为7月10日全天:
上午9∶00-12∶00安排7月11日面试考生;
下午15:00-18:00安排7月12日面试考生。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南宁市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区警官学校灯光球场。考生可乘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车到“长堽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理面试准考证用)。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通过后即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1.2015年7月11日上午8:30(星期六):报考英山监狱、中渡监狱、桂林监狱、女子监狱、宜州监狱、贵港监狱、南宁监狱、北海监狱、柳州监狱、桂中监狱职位;
2.2015年7月12日上午8:30(星期日):报考黎塘监狱、柳城监狱、平南监狱、钟山监狱、钦州监狱、梧州监狱、鹿州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新康监狱职位。
请考生仔细参看附件1“面试时间”一栏确定自己的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南宁市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区警官学校。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贵港监狱狱医岗位三(职位代码为:150015006008)和鹿州监狱狱医岗位(职位代码为:150015017007)2个职位的录用计划指标2个;决定减少宜州监狱狱医岗位二(职位代码:150015005007)1个职位的录用计划指标1个(具体取消或减少职位指标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5年7月13日7∶00。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南宁市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区警官学校露天篮球场。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经体能测评合格,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18日6∶40。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区警官学校灯光球场。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
(二)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本人面试时间须在7月11日7:00或12日7: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根据《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考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海华,0771-2611266。
附件:
1.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2.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考面试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xls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201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