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苏娟等47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开始。
(二)地点: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田径场(详细地址:防城区江山半岛科教园区滨海公路南侧)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800/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7:2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安全进行,体能测评疫情防控按《广西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笔试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执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
(四)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五)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六)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0770-2823766
防城港市公安局:0770-6126283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0770-6103931
附件:
防城港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选名单.xls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防城港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考 (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fcgdj.gov.cn/portal.php?mod=view&aid=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