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民警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覃俊翔等118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5月9日(星期日)。
(二)地点:玉林市体育中心主田径场(玉林市人民东路东611号,考生可乘坐7路、19路、大容山专线、玉北1号线、玉北快速线等公共汽车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从市体育中心主田径场西门进场。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9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玉林市体育中心主田径场西门大厅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测评地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玉林市公考局 0775-2806803
附件:
玉林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玉林市公考局
2021年4月28日
原文标题:玉林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lin.gov.cn/zfgzdt/tzgg/t87130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