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公安机关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自愿放弃面试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5月5日(星期三),上午8∶00准时开始。
(二)地点:桂林技师学院(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可乘坐100路公交车到五里店路站下车)。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3项中有2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当场),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当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5月5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桂林技师学院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持 “广西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4月2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五)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六)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3-8995150
附件:桂林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桂林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8日
文标题:桂林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ilindj.gov.cn/WebSite/contents/203/38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