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我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法院人民警察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粟丹等181名考生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二)体能测评地点
百色市体育中心一期主体育场(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东洲大道19号百色体育中心一期主体育场赛场通道1)。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800/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7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佩戴口罩,到百色市体育中心一期主体育场赛场通道1报到并现场验证。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请认真阅读考生本人体能测评通知书中的“体能测评须知”。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6日18:00前到所报考职位的资格审查单位领取《百色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书》(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职位计划表》)。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体能测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在入场至测评前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现场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持“广西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体能测评现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除及时主动报备并完成属地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外,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体测考点,否则禁止进入体测考点。测评时考生要注意保持距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 0776—2841711
百色市公安局 0776—2833133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0776—2989610
附件:百色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30日
原文标题:百色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sdjw.gov.cn/tzgg/1392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