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世选等49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上午。
(二)地点: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田径场(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考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800/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7日上午7:5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贺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体能测评当天报到时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绿码查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体测现场。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0774-5129022;
贺州市公安局:0774-5128836。
附件:贺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9日
原文标题:贺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djw.gov.cn/index/index/article/id/20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