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不低于50分(折算后)。按照《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规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范梦华等486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各岗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地址请查询《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0779—3200219。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要求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纸质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教师资格证
5.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等(中专、大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
6.报名登记表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认证证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 5月9日(周日),上午7:30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75号)。
四、面试形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用书见附件2)。
市卫生学校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职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答辩时间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2021年北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面试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仔细阅读《考生参加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防疫须知》(见附件3)。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进场前考生遗失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待面试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实施机关现场验证。
(四)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5月9日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具体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
附件:
1.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x
2.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内容及用书.xlsx
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指标岗位表.xlsx
4.考生参加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防疫须知.docx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5月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1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