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
详见《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见《计划表》;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具体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其他不适宜引进聘用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联系电话:0779-3075303。
4.报名申请:报名人员携带2张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现场报名,并填写《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引进编外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5.资格审查: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考试资格。
6.领取考试通知书:报名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引进人才招聘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笔试或面谈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3.考试方式:
(1)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文书写作或新闻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2)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岗位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先参加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时,笔试后均进入面谈环节;如各岗位报名人数超出10人,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的考生进入面谈环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谈成绩×40%。经批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考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谈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
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批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谈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谈成绩要达到该考场的面谈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谈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谈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谈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报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3.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海城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
采取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通过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实际需要以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满后,结合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结果,原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
2.享受的待遇
通过编外聘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的待遇按照《北海市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参加引进招聘的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引进招聘的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075303)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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