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其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管员1名、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管员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能使用办公软件,并有5年以上的行政管理和文秘工作经验;
(五)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协管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并从事志愿服务工作3年以上,在志愿服务组织担任过领导职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招聘,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股。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⑴《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⑵身份证;
⑶户口簿;
⑷毕业证书;
⑸工作经历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须单位审核人签名并盖公章);
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 经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3的比例,依次按工作经验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由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当天在北流市委宣传部张榜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试题命制
面试试题由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按入围方式封闭命制。试题的命制及运送、交接、保管、回收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
6.面试考官组成方式
每个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主考官1人。
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对面试考官名单进行保密,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考官(含主考官)实行考前现场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序号出场面试(面试时不公布考生姓名)。
7.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被考核人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到劳动合同后,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见附件2),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16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75-6299161(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股)
监督电话:0775-629903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 监察组)
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
2021年5月31日
中共北流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rsxx/klzp/t90548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