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 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 号)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印发<广西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大科〔2020〕7号)等要求,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科研人员队伍建设,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 聘用对象
各高校2021届已经获得学位但尚未就业的本、硕、博毕业生
二、 岗位类型及数量
科研助理 1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大学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 用工方式
科研助理受聘期间按照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学校编制管理。
四、 岗位待遇
科研助理薪酬待遇具体标准由科研项目组根据科研助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并结合科研助理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的最低薪酬标准:博士毕业研究生4000元/月、硕士毕业研究生3000元/月、本科毕业生2500元/月。
获聘科研助理的管理、考核和社会保险等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 应聘方式
(一)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应科研团队联系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求职:广西大学医学院科研助理”。
(二) 设岗主体对简历进行初选并组织招聘考核,其中,各科研平台聘用的科研助理由平台负责人组织选聘,教师科研团队聘用的科研助理由团队负责人组织选聘。
(三) 聘用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平等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设岗主体对应聘材料、面试情况、科研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聘用。选聘后填写《广西大学医学院科研助理选聘登记表》(附件2)报学院。
(四)学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予以审查,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简历、选聘登记表、公示材料等)报送人力资源处审批。
(六)人力资源处与拟聘用科研助理、设岗主体签订三方劳动合同。
六、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印发<广西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大科〔2020〕7号)相关条款为准。
附件:1.《广西大学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广西大学医学院
2021年6月17日
广西大学医学院关于选聘高校2021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ed.gxu.edu.cn/info/1352/21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