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5年度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广西科技大学2013年4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广西工学院和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学校坐落在广西第二大城市和工业中心——柳州市,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确定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5900余人、各类研究生1200余人、专科生8500余人,是一所以工为主,包含工、管、理、经、文、法、艺术、教育、医学等9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要求;
(四)教授或具有其它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要求
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科技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一式3份,并张贴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
4.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5-17日。
报名咨询电话:0772—2687731
联系人:韦老师 段老师
报名地点:广西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行政办公楼437室)。
5.学校人事部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决定笔试或面试时间,并提前一周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安排。
(二)面试
1.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两个环节,并一次性打分。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使用教具的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等。试讲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试讲完成后随即进行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观、教师职业道德观、对当前教育政策和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答辩时间一般为8分钟。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 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工作按教师岗的程序进行。
2.教辅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具体操作测试三个阶段进行。
试讲和答辩阶段按照教师岗的考核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具体操作测试阶段。
对专业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教辅岗位安排具体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的运用以及对相关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具体操作测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教辅岗的面试分值为试讲和答辩分值乘以60%加上具体操作测试分值乘以4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参加面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其他说明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相关阶段考核的人员,按弃权处理。
面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当天公布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试讲、答辩和具体操作测试等环节的面试考官由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三)考核、体检与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学校计划招聘的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2.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5.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教务处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2—2686025。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方案由广西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西科技大学
2015年7月8日
【分校联系方式】
南宁分校:0771-2094277 大学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来宾分校:0772—2804249
贺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贵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钦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