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公教育整理了关于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审查需要的一些材料,希望能够帮助进面的你~
一、面试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材料说明
1、身份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 学位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者务必自行妥善保管。如果准考证遗失,可进入报名系统重新打印。
4、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可在报名系统下载。
5、户口簿: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8、职位要求的材料:岗位要求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职称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照顾加分证明材料: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10、减免考试费材料:递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制发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其他
(1)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如因验证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均参照广西事业单位各地市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已经成功入面的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报送时间,通过传真、邮寄、直接至现场提交等方式进行材料报送。
政治声明:具体报送材料时间、地址、材料要求等内容,以官方发布或通知为准。
二、特殊情况
面试资格审查报送材料有特殊情况请联系资格审核部门:
1、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