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观察14天,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面试时身体健康。
二、面试前,考生应当提前熟悉面试考点位置、周边环境、乘车路线及天气情况等,合理安排行程。面试当天,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免笔试直接面试的考生携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
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7月18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面试;经研判不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三、考生参加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作答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室、考后休息室等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候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需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面试室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四、考生有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原文标题: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前提示
文章来源:http://rsj.gxgg.gov.cn/tzgg/t94051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