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公告》规定的比例,以及直接面试岗位报考情况,现确定刘华等158人为入围面试人选(具体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
(一)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经市直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在核准同意开考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暂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对以上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均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单位
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面试资格复审单位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复审合格的,须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盖公章。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把关不严,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资格复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复审方式
由面试资格复审单位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进行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提交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市直各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复审材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放弃声明书面声明材料,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复审结束后,请市直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于2021年8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面试资格复审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市人社局,并根据有关规定报送申请核准开考材料。
(三)市直资格复审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1《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请考生密切留意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市人社局:0770-2828732。
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
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原文标题:2021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bc80d113-d735-48a4-82ad-325baaea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