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1.镇级党建助理员为武鸣区公开招聘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考身份,2021年拟公开补充聘用共3名,原则上在乡镇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2.社区工作者是为城区城市党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2021年拟公开补充聘用共6名,统筹安排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城市党建综合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镇级党建助理员与社区工作者均采取一年一聘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武鸣籍返乡青年;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镇级党建助理员应聘者必须为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社区工作者应聘者是中共党员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等职业资格的优先聘用;
(三)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政治上不合格的,有涉黑、涉恶、涉宗教、涉赌、涉毒的或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组织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日00:00-7月16日23:59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报名者请进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和“武鸣e家”微信公众号查阅,下载《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镇级党建助理员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填写,确认无误后发至邮箱:wmlxdgw@163.com,文件命名格式:报考人姓名 《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镇级党建助理员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2021年7月19日-7月21日)
由城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城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能力测试。
(三)能力测试(2021年7月24日-7月30日)
本次招聘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面试前先开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党员关系证明(由本人所在党组织的上级党委开具)、《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两新组织员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原件备审。
(四)体检(2021年8月1日前)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五)人选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经城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的聘用人选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六)签订协议和岗前培训(2021年8月15日前)
1.签订协议。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城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聘用人员的派遣岗位,并交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星期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在岗位出现空缺后,按照成绩顺序高低顺位补录,按以上程序入职。
2.岗前培训。城区党委组织部组织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合同派遣聘用人员到岗。
四、政策保障
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开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待遇政策,镇级党建助理员、社区工作者在聘用期间比照武鸣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考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镇级党建助理员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宁市武鸣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7月9日
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镇级党建助理员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ming.gov.cn/gk/fdzdgknr/rsxx/klzp_24191/t4803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