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南宁市人民防空监察所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1年南宁市人民防空监察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4.具备以下招聘岗位规定的所需资格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一名,年龄35岁及以下,会审图有识图能力,为人踏实、老实忠厚、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复印件发送至196072682qq.com),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申请人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1514办公室。联系人:刘玉辉,联系电话:0771-3810352。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审批同意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南宁市财政外聘人员技术岗位标准执行,3077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南宁市人民防空监察所 2021年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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