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工作人员1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文秘内勤岗位人员2名,行政辅助岗位人员7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文秘内勤岗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日至2003年8月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者优先;
7.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8.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15日;
2.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3034959000@163.com,联系电话:3034959、2097703。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海城区委政法委将于8月20日前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四)考察
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五)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按照《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6万元/年,行政辅助岗位5万元/年,上述待遇均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海城区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3034959、2097703。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政法委负责负责解释。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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