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兴宁区户籍优先,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优先,有写作经验者优先。
1、社会青年(非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年龄要求在22-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残疾人亲友年龄要求在22-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三、四级或视力四级的残疾人)年龄要求22-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三)热爱残疾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5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者请将本人简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n.cl@163.com 。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同时提供。(精神、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报名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直系亲属的证明,如户口本等)
(二)面试
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实行满分100分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依照笔试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岗位待遇及管理
1.工作地点:社区居委会1名、昆仑镇1名
2.根据《南宁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考评办法》文件精神,实行全日制工作用工形式,按现有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同等待遇。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771-3290796
南宁市兴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