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1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接收应届毕业生。汉语言文学、经济学、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市政相关专业优先,会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4.中**员、有政府部门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相关专业职称、有驾照等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请将本人简历(需有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姓名+简历方式发送至本单位邮箱:nngxzd@163.com。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报名后我支队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本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30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以市人社局相关规定为准。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
0771-241641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