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1: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主要从事户外环境监测采样、试验分析等工作,专业为环境类、化学类。
岗位2:环境监测辅助管理岗位人员1名,主要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专业不限。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并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2021年环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
3.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可不受专业限制)。
5.有一定的驾驶经验,B证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实行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应聘材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近期一寸免冠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至我单位办公室,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2号楼1120室;邮编:541199;电子邮箱:gljczbgs@163.com。联系电话:0773-3830557,联系人:邓学景。
(三)面试:我中心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团队精神等。考察不合格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在体检、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含试用期2个月,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三)应聘者报到时需提交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