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80名(其中:小学83名,初中142名、幼儿园5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0日至2003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2.学历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条件:岗位计划表要求的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对口的专业。
4.职业资格:
(1)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符合附件1《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简称《计划表》)规定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县在编在岗(含控制数)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ye.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兴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ye.gov.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按《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上下载报名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中下载《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必须认真查看选报岗位的招聘条件,必须完整准确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于疫情原因,凡参加报名和考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扫码出入,并提前申请好健康码,以便验证。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兴业县教育局(地址:兴业县石南镇文头岭开发区(一、三路公交车可达)联系电话:0775-3776780,3765100)。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通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报考英语岗位的)和获取奖项材料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经现场审核合格,当即发放考试通知书,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通知书并按考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免笔试),鉴于疫情原因,面试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
1.面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如: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等形式,时间5-13分钟,以面试通知为准),备课时间30分钟。采取抽签、分组(岗位)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计划于2021年8月28日(以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
3.考生考场安排
如某岗位确定为考试人员数量过多,为了更好开展考试工作,该岗位考生考场安排按以下办法进行:(1)将已确定考试考生数量平均分多个考场进行考试,如有余数则安排在第一考场参加考试;(2)参加考试考生一并现场抽签确定考场;(3)每考场分别按岗位招聘计划平均数从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如岗位招聘计划平均分摊到各考场有余数的,则将余数名额安排第一考场,即第一考场比其他考场多1名拟聘计划;(4)同一考场按成绩高低录取。
4.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以下方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
(1)如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1(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如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按学历、毕业院校(含高考招生录取批次)、教师资格、师范类专业、所获奖项、英语学科英语等级等确定;如还不能取舍,则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6.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和县教育局公布栏公布成绩。
(四)择岗
按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如同一成绩的由择岗人员抽签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人员放弃造成空缺岗位的,可按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2.考核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规定不得报考人员隐瞒个人实际情况通过考试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1.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初中3年、小学和幼儿园5年)。
3.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备案。被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疫情未解除,为了做好公开招聘工作,进入报名、考试场所考生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场。如考生出现发热(≥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可委托亲属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2.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5— 3766676(兴业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75—3776780、3765100(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陈老师、罗老师)
附件:1.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兴业县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兴业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