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商调岗位及人数
管理九级岗位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原单位同意商调);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市直单位以外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3日后出生);
(七)不限专业(新闻类、文秘类、卫生专业技术类优先,具有卫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说明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8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5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近两年个人工作总结。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达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02室)。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邮箱:lbsfab@126.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面试时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按最多1:2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无合适人选,经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研究后可不进行商调。
(四)考察
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体检及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商调的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合格即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石柳宜,联系电话:0772-4278539,15807820278。
附件: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