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踏实严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传媒、行政管理等专业或者熟悉党务、报刊采编及摄影工作者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不安排食宿。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具体工资面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前。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附近期生活照)及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广西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邮箱rdrsk2020603@163.com;或邮寄至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东二巷2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
(三)考核形式及面试:分为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者,人事科将电话通知面试有关事宜。
(四)考核录取:2021年9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联系。(联系人:伍远贵、檀祖全, 联系电话:2020603;3836170)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