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人员条件
我单位此次招募和接收的见习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二、见习岗位、人数和专业
(一)岗位: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二)人数:10名;
(三)专业:不限专业;
三、工作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
(四)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体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五)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若已经接收的,则解除就业见习关系: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其他原因不宜招募和接收为就业见习人员的。
五、招募和接收见习人员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原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其他可证明为毕业学年在校学生的材料)或最高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均可。
(1)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本人将报名材料送至市社保中心人事科(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市社保中心人事科817室);
(2)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文件格式,打包并命名为“见习人员报名-姓名”的压缩文件夹,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lzsbjrsk@163.com邮箱。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面试和电脑实操考试及体检
1、资格审查:报名者现场送达或网上发送报名材料成功后,由市社保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8月30日前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2、面试和电脑实操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进行面试和电脑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电脑实操考试主要为Word、Excel办公软件的简单操作。通过面试和电脑实操考试的人员,我单位将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通过面试和电脑实操考试的人员,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接收。
六、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待遇
(一)我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经与就业见习人员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见习期为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办法》等就业见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我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每月181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同时,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每月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可联系市社保中心联系人:张一鸣,联系电话:2820030。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