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同等条件下,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三)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查,复印件留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0日(周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16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3390082 5816950。
(二)考试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30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岗位工作内容
协助安宁街道辖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工作地点
安宁街道办事处。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全程不收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招聘。
(二)应聘者有伪造报名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