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隶属于南宁市民政局,主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妥善安置等救助保护服务;承担跨省接送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等流浪乞讨人员的中转分流安置工作;开展被拐卖未成年人解救后的救助保护工作;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场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宣传劝导科劝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4.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调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操作电子设备,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年龄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9月15日。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人才)服务大厅网站、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及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网络或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8日。
1.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和《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邮箱(jiuzhu123@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2张,到南宁市长湖路5号站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实施面试前由站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主管部门和单位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标准按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相关文件执行,支付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规定
凡经聘用的人员,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日常工作根据我站制定的考核方案,严格依法按章管理。对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人员,我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
2.有下列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应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71-2859653
附件: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zj.nanning.gov.cn/mzdt/tzgg/t4876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