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一)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相关资格要求;
(二)属于融安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周年以上(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单位推荐材料。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详见附件1)附后,报名表挂在“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rarsj.com/tzgg.aspx/),请自行下载后如实填报,由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8日。过期不予受理。
4.报名地点:到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名(详见附件2)。
5.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原单位、主管部门自留1份)。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选调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核减人数开考。
(四)考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面试答辩考官评分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计分方法为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有效分。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得分情况。
(五)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人选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在用人单位公告栏及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网址:http://www.rarsj.com/tzgg.aspx/)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选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选调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人社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决定选调
依据考察情况,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是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位不同,工资福利待遇也就不同,选调到新的岗位,则按新的岗位套改工资。因此选调报名时,请考生自己了解、对比新、旧岗位工资情况,一旦报名选调,则视为了解并自愿接受选调岗位的工资待遇,待遇改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解释。
原文标题:融安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arsj.com/tzgg_view.aspx?id=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