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计划
招聘2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各1名(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基层卫生系统统一的岗位聘用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使用编制控制数,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并经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xdmjkq.nanning.gov.cn/)、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gxdmjkq.nanning.gov.cn/)。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可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915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6336864。
4.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可网上下载填写后到现场提交)、1寸彩色证件照3张(仅张贴1张于报名表上);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简章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现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实符合免笔试的考生资格后,在笔试开考前将结果送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四)开考比例调整
招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管委会审批,经管委会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仍达不到1:2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及时通知报考者。
调整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月21日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已成功报名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制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1月4日-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领取地点: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华大道37号管委会办公楼1307室)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上各科的分值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上午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00—12: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电话查询笔试成绩或到报名处领取分数条。联系电话:0771-6336864。
(5)成绩通知。笔试结束后,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实考成绩情况,计算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开发区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人员: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以上两类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3)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即时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实考成绩。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实考成绩,计算考生的面试总成绩,审核备案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在开发区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6)面试后由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1.考察。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1)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承担。
(4)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招聘单位与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经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开发区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纪检监察局电话:0771-6301374;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1-6395861;
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771-6336862。
十、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开发区公开招聘里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里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里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1年9月26日
原文标题:2021年度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gxdmjkq.nanning.gov.cn/gsgg/rczp/t4887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