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考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南宁市辖区及铁路分中心分管范围内共设置了17个业务网点。因工作需要,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岗位
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宁营业部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址为: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山县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址为:马山县白山镇富群路170号(贷款、归集业务),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1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户、提取、查询业务)。
入职后,因工作需要,可能会调配到其他网点工作。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性格开朗、为人诚实,行为文明;
(2)身心健康,各项体检指标符合国家用工要求;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计算机类、财会类、法律类专业;
(5)年龄35岁以下;
(6)因工作需要,马山县管理部工作岗位更适合女性以及马山县本地人报名。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把个人简历投送至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310室,邮编:530022;电子邮箱:gjjrjk2011@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为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后30天。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面试。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待遇
我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有关外聘人员的文件规定执行。食宿需自理。
被聘用人员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者负责。
咨询电话:0771-5874865。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9日
原文标题: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b/n/wwbn_getconent.html?articleid=402883467c21bc6b017c2f6d292a01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