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信用社是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合作制)金融企业。
2、 各级信用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储蓄所和站在设立、变更和解散都要事先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3、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业务许可方式有(审批制)(备案制)(报告制)三种。
4、 农村信用社开办新的负债、资产业务适用(审批制),代理保险业务业务适用(审批制)。
5、 农村信用社开办代理保险业务,即要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的批准又要取得(保险业监督机关)的批准。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后再由(县级信用联社)向各市(银监分局)办理审批手续,经(省)银监局批准。
6、农村信用社的营业机构擅自停止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的,对客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金融机构和存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存款合同关系)
8、存款凭证本身(不是)存款合同。
9、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业务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储蓄存款)
10、单位存款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和(单位定期存款)
11、个人储蓄存款分为(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12、单位在农村信用社可以开立的结算账户有(基本账户)(专用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
13、一个单位能在(一个)银行机构开立(一个)基本账户。须经(人民银行)批准。
14、一般账户实行(备案制),(不得)办理支出现金业务。
15、储户提前支出定期存款,要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和(存单),他人代取的,代取人(必须)提供储户和代取人的身份证,(代取人)签字。
16、 一般情况下,存折存单和密码(不能)同时挂失。申请存折和存单挂失(必须)提供密码。申请密码挂失应提供(存单和存折)。挂失分(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
17、口头挂失必须自挂失之日起(5)日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自动失效)。
18、 书面挂失须持储户(有效身份正件),并提供储户(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存款金额、账号及住址等)相关账户要素,向(开户农村信用社)提请书面挂失。
19、书面挂失自挂失之日起(7)日后方可补办新存折或办理支款业务。挂失后申领新存折或办理支款业务(必须)由储户本人亲自办理。
20、夫妻闹离婚时,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只对储户负责)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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