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补充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市共有8个县(市、区)统计局拟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招聘47名统计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职能及协统员工作职责
县级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县(市、区)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本辖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协统员主要工作职责: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定期到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指导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县(市、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所学专业为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且获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七)县(市、区)统计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
(八)身心健康;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南宁市统计局(http://tj.nanning.gov.cn)和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tjj.gxzf.gov.cn/)网站。
四、报考程序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 )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11日。报考者必须在2021年10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职称证书。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2);
(三)缴费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批准后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打印方法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 ),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
五、笔试
(一)考试内容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考试当天需对报考人员进行“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标识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三码联查,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预计2021年1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 )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经自治区统计局确定后,公布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分为参加笔试人员和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两种。
1.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免笔试人员:符合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报南宁市统计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直接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如同一岗位中,参加笔试和免笔试的面试入围人选超过30人,增设筛选程序: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人员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0的比例确定最终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员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入围人员总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名申请材料送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有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导致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笔试成绩可以递补,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公告预计于2021年12月上旬发布。
(四)实施面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达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考场公告栏张贴公布。面试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开展。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各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第一题最高分进行排序,以此类推。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须到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均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南宁市统计局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待遇保障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每人每年约4.4万元含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协统员身份为编外人员,招聘单位不解决协统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户口关系和住宿等。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统计局和招聘单位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2756,0771-5530263。
附件:1.2021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南宁市统计局
2021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2021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j.nanning.gov.cn/ywzx/tzgg/t4898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