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性别不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5日-200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法律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七)爱岗敬业,热爱林业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来宾市林业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285号)3楼人事教育科;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到场提交报名。
(四)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由来宾市林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前公示。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林业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来宾市林业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福利待遇。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即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林静婷,联系电话:0772-6620709。
附件: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10月12日
原文标题: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81917192-0bdd-4fde-9936-d98ad41728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