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办公地点在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大院内。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市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宣传,志愿者招募、咨询、报名登记;负责血样的采集、储存、运输,配型成功后的再动员以及捐献全过程的联系、服务等工作;承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以及信息平台等工作。根据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1人)
工作人员1名,负责开展红十字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从事活动宣传策划、活动组织、媒体联络、登记者回访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2.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持有C1以上驾驶证,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者优先考虑。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2.报名地点:网络报名,请将简历发到nnhh2823933@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1张,网上下载《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以上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具体面试方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五)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规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市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月工资3077元,社会保险费(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按规定个人应缴部分包含在岗位工资内,在每月工资中代扣缴纳。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26863,联系人:王蔚然。
原文标题:南宁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b/n/wwbn_getconent.html?articleid=402883477c21bcec017ca13a8dc708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