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人数:1名
专业(学科)类别:土建类
三、资格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入编手续、岗位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报考者请从招聘公告下载附件《梧州市财政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由梧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
(一)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
2.报名地点:梧州市财政局26楼2603室人事教育科(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新址旁边)
(三)报名手续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一)面试组织与实施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成绩即时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参照国考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五)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公示
十一、人员聘用
(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单位:梧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女士0774-3831239
2021年10月22日
原文标题:梧州市财政局2021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b045d45b-680e-4e95-b9c9-a07541d02ef5